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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的背后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龚凌峰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1-04-27 10:17:44 打印 字号: | |
  4月21日,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大门口,突然鞭炮齐鸣,出现一支载歌载舞的腰鼓队,走在队伍最前面的三名衣着朴实的老汉捧着一面写有“心系百姓 执法公正”字样的锦旗,在到达法院大厅后,三名老汉执意要求将锦旗亲手赠送给该院代院长郎道民手中,以感谢该院为维护其等38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作出的艰苦努力。

  原来,三名老汉原系新余市蓝光公司员工,公司老板王某为新钢公司职工,2002年3月,王某从单位退养,利用多年工作中积累的资金、技术和人际社会关系,向其亲属朋友等多人借得大量资金成立该公司。2008年金融危机中,蓝光公司负债累累,濒临倒闭,王某在难以为继的情形下弃职工和债权人不顾选择了逃逸,后王某于2009年死亡,无奈之下,21名职工和17名债权人先后起诉到渝水区法院良山法庭。

  债务人已死,涉案人数又众多,厂房设备价值也很可观,处理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群体事件,怎么办?面对困难和压力,该院良山法庭的法官们并未因此而退缩,而是冷静分析该案具体情况,多次在庭里讨论案情,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案件进展情况,最终从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统筹兼顾,制定出详细的处理方案:一是主动与良山镇政府取得联系,在良山镇政府的配合下成立了蓝光公司护厂小组,不分昼夜进行巡查,保证了厂房设备不失窃;二是分头找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告知法院工作方案,稳定当事人思想情绪;三是案件审结后,迅速启动执行程序,委托中介机构评估、拍卖;四是在对蓝光公司厂房设备进行评估、拍卖过程中,与评估、拍卖机构、竞买人协商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最终将蓝光公司的全部资产依法拍得了96.2万元的高价;五是及时制定执行标的款分配方案,对21名职工和17名权人,做到了逐个通知,逐个解释。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既保证了38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将涉案资产得到妥善处置,使涉案资产的利用价值最大化。由于该院法官将工作做得细致入微,38名当事人为办案人员的诚心、细心、耐心感动不已,特意委派三名当事人前来法院道谢,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