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委县政府支持法院调解工作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张彬 发布时间:2011-04-27 1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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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分宜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措施,要求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采取以下措施,支持法院调解工作:
成立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作为法院设在单位的调解室。各单位应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备设施,选配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
制订调解工作制度。要求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案件登记制度、调解告知制度、调解报送制度、调解员回避制度以及调解情况统计分析制度、交办督办制度、回访制度等。
实行纠纷排查调处统计制度。要求各单位对当月排查化解行业纠纷进行记录,实行一案一卷、一案一报制度。
经费保障制度。要求各单位切实保障调解工作所需的一切经费,并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
重大问题分析制度。各单位协助法院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查找原因,着力调解。
案件交办督办、责任倒查制度。县法制办、县综治办协助法院对各单位实行案件交办督办制度,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争议纠纷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敷衍塞责,无故推诿和拖延而导致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案件,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