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赌资当卖装载机 揽业务诈骗亲属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宋英 发布时间:2011-04-08 10:37:44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正途。可是,分宜县凤阳乡的黄某因身陷赌潭,为了筹集赌资起歪心,将行骗之手伸向自己的亲属,利用以联系业务为机会将属于其岳父、姐夫、妹夫三人的装载机骗到手予以当卖。4月6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因参与赌博,于2010年7月向林某和郭某借了6万元,并在赌博中输掉了。8月22日,被告人为能继续参与赌博,便利用被害人邓某等人要其联系装载机业务为机会,表面上使被害人邓某等人误以为装载机在分宜某工地做事,实际上黄某私自将被害人邓某、涂某、胡某所有的一台LG853装载机以人民币9万元的价格当在了分宜县某当铺,该9万元又被黄某赌博输掉了。9月,林某、郭某找到黄某要其归还欠款。被告人在无钱可还的情况下,又考虑到装载机的当期将至,便同林某、郭某商议将其当在当铺的LG853装载机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林某,由林某支付9万元给当铺抵销被告人前期所当款项,其余6万元与被告人前期借款相抵销。为了从被害人邓某手中骗到装载机的购车凭证,黄某便虚构了装载机要在凤阳乡工地做事的事实,并强调工地老板要看装载机凭证才允许做事,进而从被害人邓某手中骗到机车合格证、发票等凭证,后又以试车为理由从被害人胡某手中骗到车钥匙。过后黄某将购车凭证、车钥匙和装载机一起交给林某。
2010年9月27日,黄某主动到分宜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同年9月29日,经分宜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骗的装载机价格为人民币207000元。2011年1月13日,经江西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复核,被骗的装载机价格为人民币175500元。2011年3月31日,黄某及亲属与林某、被害人邓某等人达成了协议,装载机已归还被害人邓某等人,黄某赔偿林某15万元,取得了林某、被害人等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75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且与林某、被害人邓某等人达成了赔偿了协议,取得了谅解,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