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法官温情点燃新的希望
作者: 分宜县人民法院 宋英  发布时间:2011-04-07 09:53:30 打印 字号: | |
  2011年3月31日上午,黄某手持协议书,非常激动地对我们说:“谢谢法官,是您们让我在万般绝望中重温了我不敢奢望的亲情,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我再也不赌博了。不管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如何,我将会坦然的面对和接受,好好的服刑,争取早日出狱,偿还我所欠下的亲情债、人情债和其他债务。”

  事情是这样的,黄某因参与赌博,于2010年7月向林某和郭某借了6万元,并在赌博中输掉了。8月22日,黄某为能继续参与赌博以联系业务为名,将被害人邓某、涂某、胡某所有的一台LG853装载机以人民币9万元的价格当在了分宜县某当铺,不久后,9万元又被黄某赌博输掉了。9月,林某、郭某找到黄某要其归还欠款。黄某在无钱可还的情况下,又考虑到装载机的当期将至,便同林某、郭某商议将其当在当铺的LG853装载机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林某,由林某支付9万元给当铺抵销黄某前期所当款项,其余6万元与黄某前期借款相抵销。后黄某从被害人邓某手中骗到装载机的购车凭证、机车合格证、发票、钥匙等,并交给了林某。经江西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复核,被诈骗的龙工LG853装载机价值为人民币175500元。

  分宜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分析案情,通过阅卷了解到黄某与被害人邓某、涂某系亲戚,被害人邓某是黄某的岳父、涂某是黄某的姐夫、胡某是黄某的妹夫,这是一起典型的诈骗亲戚的刑事案件。考虑到本案黄某为了赌博,将所诈骗的装载机转卖给林某等人,如果仅仅为了结案,完全可以单纯地进行判决,但判决之后会给以后的执行带来很大的麻烦和困难,同时通过谈话得知黄某的家属也愿意进行赔偿,承办法官于是决定先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因此,为了解决纠纷,做到真正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了协商调解。但调解情况超出了承办法官的想象,本以为以亲情感化调解会很顺畅,没想到三方刚谈不久就因赔偿数额及分配方案存在很大分歧意见,进入了僵持阶段,第一次庭前调解就这样无疾而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因黄某为了赌博借了亲朋好友很多钱没有还,黄某因赌博也欠了不少赌债,其妻子没有工作,还有一个10岁读小学的女儿,家庭经济情况不是很好,其家属也没有办法借到这么多的钱进行赔偿,但黄某的家属还是愿意进行赔偿,同时被害人邓某、涂某、胡某也愿意帮助黄某,毕竟大家是一家人,亲情还在。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鉴于黄某的家属及被害人邓某、涂某、胡某的态度比较积极,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于是3月30日上午又召集大家在一起,积极从情理和法理两个方面耐心细致地对三方当事人开展了思想工作,特别是对林某进行了思想上的沟通。通过推心置腹地交谈,一方面,黄某家属认识到黄某的行为已经对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严重伤害,应积极地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争取被害人的最大谅解。如果不愿意赔偿的话,判决生效后,被害人申请法院执行,等黄某服刑完回来后,法院也有权利对黄某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对于被害人告之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既要合法合理,又要考虑到对方的实际赔偿能力以及如果法院判决将来执行存在的风险。经过承办法官积极、耐心细心地释法,黄某家属同意偿还林某15万元,装载机归还被害方,但因黄某一次性拿不出这多钱,调解又陷入僵局之中。针对赔偿款偿还方式的问题,承办法官看到黄某家属有想了结此事的意愿,大家又是亲戚,先采取背靠背方式找到被害方和林某与其进行沟通,后又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的做亲属等人的工作,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林某愿意在赔偿上让步,被害方也愿意帮黄某先支付赔偿款,黄某的大哥也愿意担保,最终达成协议:一是黄某应在2011年4月30日前支付林某人民币5万元,在2012年10月1日前支付林某人民币2万元;二是林某将LGB853装载机一台交还给被害人邓某、涂某、胡某,被害人在2012年4月1日前支付林某人民币5万元,每半年支付人民币2.5万元。该款被害人支付后,可向黄某追偿;三是黄某在服刑完毕后,向林某归还人民币3万元;四、黄某的大哥对第一项的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临走时法官对黄某说:“今后不要再去赌博了,不然的话,你还会重蹈覆辙,走上不归路,不仅伤害了亲朋好友,更伤害了家人。黄某认真接受了法官的建议。于是,也就出现上面这一幕。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