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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部署2011年度
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艳君  发布时间:2011-04-02 09:07:29 打印 字号: | |
  2010年,新余中院在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中,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做到了思想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中院制定印发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法院动员大会。在指导督促县、区法院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中院对本院案件执行加大了财产调查力度和强制执行力度,完成了省高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按照省高院方案要求,2011年度,全省要实现50%以上的“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目标。为了使全市法院实现50%以上“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目标要求,按照省高院创建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该院于3月29日制定印发了《2011年度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实施方案》,在2010年创建活动基础上,对2011年的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计划派出执行局两位副局长组成督查组,分别对县、区法院的创建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