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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农民疯狂入室盗窃 数额特别巨大判重刑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宋英  发布时间:2011-04-01 10:56:55 打印 字号: | |
  分宜两农民因手头比较“紧”,经周密部署,竟然在短短的五个月内疯狂入室盗窃16户人家,有的一个晚上连续盗窃3户人家,其中盗窃金额最高达188350元。日前,分宜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分别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各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期间,被告人黄某、黄某某伙同他人先后在分宜县城区的广府御景小区、恩达湖畔豪园小区、书香苑小区、钤浒花园等地的16户人家。盗窃过程中,由黄某某望风,黄某则攀爬钻窗入室盗窃,共盗窃现金47546余元、各式手机11部、笔记本电脑、组装电脑主机、衣服、皮包、黄金手表、铂金钻戒、香烟等贵重物品。经鉴定,所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40804元。据了解,黄某曾因犯抢劫罪于1997年被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具有犯罪前科。案发后,二被告人退还部分赃物给被害人。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私人财物,其中被告人黄某盗窃金额价值共计人民币188350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黄某某盗窃金额价值共计人民币183687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