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保证成浮云 沉迷赌博“输“家庭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李成晓 发布时间:2011-03-17 10: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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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调处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邹某与被告黄某自愿离婚。
原告邹某与被告黄某经恋爱相识,于2003年3月2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双方婚后感情尚可,但好景不长,黄某学会了赌博,刚开始只是好玩,后来越赌越大,不但输掉家产,还因为赌博欠了不少债。原告邹某于2010年3月4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在法院调解下,被告向原告出具保证书,保证不再赌博,原告同意和好。后被告并未履行保证,而继续沉迷于赌博,故原告邹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黄某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以感情为基础。经过该院查明的事实可知,由于黄某好赌成性,因赌博几乎耗尽家庭所有财产,在很大程度影响了夫妻感情,在向原告出具保证书的情况下,不但不思悔改,反而继续沉迷于赌博,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在法院的调解下,被告黄某自知已无法挽回夫妻感情,当场自愿与原告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