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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讪美女被拒绝 刺伤他人争脸面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赵婵娟  发布时间:2011-03-14 08:45:34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2月6日,卢某与罗某等四人相约来到分宜县城钤阳东路“豪华滑冰场”玩耍。玩过一阵,几人感觉无聊正欲离开。此时,卢某与罗某见一个女孩儿穿着时尚,身姿轻盈的滑过他们身边。卢某眼中一亮,拉过身边的罗某,就在他身边嘀咕起来:“你看,前面的这女的长得不错,上去把她的手机号码弄来怎么样?”哪知罗某拉住他说:“别人身边有朋友,还是算了!”卢某顺手甩开了罗某的手,说道:“你小子太胆小了,看我的!”

  卢某滑到女孩的前方,罗某也跟上前,他们顺手拉住了女孩,问道:“美女,你手机号码是多少啊?”正在这时,女孩的朋友丁某见状边走上前,叫他们让女孩儿离开。本想着在朋友面前撑面子,却弄的场面这么难堪,卢某气急败坏地从裤袋里面掏出一把匕首朝丁某的胸、腰等处连捅数刀,丁某顿时血流如注,倒地不起。罗某与另外几个朋友则上前朝丁某踢了几脚。滑冰场里一阵混乱,卢某与罗某赶忙逃离了现场。

  案发后不久,卢某与罗某相继归案。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卢某与罗某刑罚。为争面子不惜伤害他人身体,而这“面子”又岂是暴力能轻易捡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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