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强化五种意识给力诉讼调解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11-02-18 08: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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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强化五种意识,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提升办案效果。2010年,该院共审结一审、二审民商事案件281件,其中调解97件,撤诉46件,调解、撤诉率达50.89%,同比上升4.22个百分点。
强化全程调解意识。该院立足于解决执行难、息诉难等问题,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贯穿于一审、二审、再审、申诉、信访全过程,建立全程调解机制。
强化以人为本意识。办案法官视当事人为亲人,设身考虑,换位思考,努力增强调解亲和力,营造和谐气氛,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强化辩法析理意识。为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该院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引导当事人的诉求,分清责任,明确是非,正确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和法律教育工作。
强化协作配合意识。该院依托三调联动和司法协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中心、调解室等职能机构的作用,借助多方力量进行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强化主动回访意识。该院结合法院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活动,利用巡回办案时机和节假日,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执行情况,提高和巩固调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