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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被跨省”还需公权力归位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0-12-06 10:41:00 打印 字号: | |
  现代互联网的发达和广泛普及运用,通过匿名或实名发帖让公民检举违法行为了更多的途径和渠道。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公权力被私用,通过跨省追捕的形式扼杀网络检举。

  跨省不仅仅是公权力自身的越位,亦是因为互联网的曝光而成为公权被个别官员私自滥用的典型。跨省不仅扼杀了网络反腐的渠道与可能,像王鹏因为举报官二代可能存在公务员考试作弊的嫌疑就轻而易举的“被跨省”让人不可思议。笔者认为,这一切都源于公权力的严重错位与越位。

  公权力的错位,不仅让网络检举违法行为成为一个古老的传说,更让宪法赋予公民的检举、监督权得不到及时落实。很明显,这不仅是公权力的越位,亦是对宪法赋予民众监督、检举权的严重侵害。在这一个因为举报而随时可能“被跨省”的语境下,连公民的生命和自由都无法有效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还有谁敢去发帖举报贪污腐败行为,去行使宪法赋予民众的监督、检举权?

  公权力的错位,导致很多贪污腐败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和根治,从而客观为公权力的随意越位、缺位营造了外部环境“假象”。在民意的聚焦下,王鹏被无罪释放,相关的公安机关也得到了严肃的处理,“被跨省”追捕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了。但王鹏被跨省案还远未就此终结,我们当深刻反思和检讨公民检举、检举权的保障制度,彻底查处王鹏事件,给公众一个清楚而明白的交代。否则,不仅让宪法赋予民众的检举、监督权无法有效落实,更是对把公权私自滥用的违法行为的放任与纵容。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