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新余召开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0-11-18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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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至17日,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新余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晓春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新余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陈九根到会致辞,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丽君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济南召开的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07年以来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当前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并结合江西实际,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
张忠厚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全省各级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并代表省高院党组向从事商事审判的法官们表示衷心感谢。
张忠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全体商事审判法官在商事审判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商事审判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二是司法能动性和司法中立性的关系;三是三项重点工作与商事审判的关系;四是商事审判理论与商事审判实践的关系;五是司法改革与加强审判管理的关系。此外,张忠厚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强化商事审判队伍建设,为更好地开展商事审判工作服务。
张忠厚强调,今后的发展任务更加繁重,法院的商事审判工作任重道远,全体商事审判法官要积极贯彻全国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有力的措施,全面做好商事审判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方晓春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强化审判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方晓春强调,全省商事审判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期应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以服务大局为中心,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以能动司法为理念,狠抓执法办案工作。三是以社会矛盾化解为首任,着力加强调解工作。四是以商事审判为依托,科学推动商事审判自身发展。五是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基础,切实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六是以公正廉洁执法为保障,全面强化队伍建设。
会议就如何做好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