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法院68项指标考察案件质量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甘丹丹 发布时间:2010-11-04 10: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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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渝水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高案件质量,结合最高院“百万案件评查”活动,计划每年评查48件案件,三年共评查144件案件,在全院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截止到10月31日,该院评查工作圆满完成,结果显示,被评查案件的质量总体良好。
该院在案件评查活动特点鲜明:一是评查重点明确。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二是评查范围清晰。2010年5月31日之前各庭审结的民商事审判和执行案件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结案不息访、非正常访、越级访、重复访等案件。三是《案件质量评定标准》详细。从立案、审理、执行、裁判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归档等各个办案环节确定了68项案件质量综合量化指标,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了统一的操作依据。四是评查形式多样。评查以本院自查、上级法院复查为主,通过阅卷、座谈、调查、走访、评议、听证等形式确保公正评查。五是评查机构健全。专门成立了评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查小组。为体现司法民主,评查小组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群众等相关人员参与。六是评查责任追究严格。对有瑕疵的案件依法予以纠正;对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追究责任,限期整改;对办案质量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相反则通报批评。评查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警个人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每件案件的评查结果都计入相关干警的办案档案,全院的评查结果要记入领导班子的业绩考核档案。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该院在各个环节全面提高了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加强了审判管理,减少了涉诉涉访案件,与去年相比,该院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明显提高,达5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