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传月”奏响公平正义的最强音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0-09-25 15: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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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全国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今年10月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9月25日人民法院报)
宣传增进司法透明,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宣传月”的开展将有效推进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一同奏响公平正义的最强音。司法公开宣传月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宣传法治,对民众普法的新形式;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人民性,对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真切践履;是人民法院推进阳光司法,遏制司法腐败的决心彰显。
司法公开宣传月是人民法院宣传法治,对民众普法的新形式。司法公开宣传既强调司法敞开胸怀接纳民众,让民众零距离、无障碍地接近法院,亲近法院。通过参观法院设施,感受法院文化,切实有效的形成对法院的尊重与敬畏,对法治的虔诚与笃信。司法公开也意味着人民法院将采取密集、有效的措施不断将司法公开向纵深推进。司法公开宣传月更为关键的还是通过审判公开,公众旁听案件,媒体的宣传报道及法官的“现身说法”,判后答疑解惑等形式为民众了解法律,理解法治打开了一扇窗。这种个案式的聚焦与解读是对民众普法的最好形式,因为其不仅直观和生动便于民众接受,更主要的是能民众知晓法律及学法、用法的好处以在生活中切实做到认真学法、用法、爱法和护法。
司法公开宣传月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人民性”,对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真切践履。我国是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国体的人民性决定了司法“人民性”的必然价值立场。司法公开宣传月通过一系列的便民举措,通过一系列的判决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公开措施不仅有效地降低了民众了解司法的成本,方便民众零距离的触摸法治,也是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坚实践履。司法公开与司法宣传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人民性,与群众始终保持紧密联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法院时刻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司法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有力注解。
司法公开宣传月是人民法院推进阳光司法,遏制司法腐败的决心彰显。公正源于公开,公开促进公正。司法公开能够最大化的将司法的原貌、全貌展示给民众,将所以的司法活动与程序全裸化的在民众眼皮底下运行,不给司法腐败任何的空间和余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切实推进司法公开,阳光司法,遏制司法腐败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司法公开有利于民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进而理解司法并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公开宣传月将使民众成为阳光司法的亲历者、参与者与见证人。发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是人民法院遏制司法腐败的决心彰显。公开宣传月的系列举措将法治的声音和力量传递到四面八方,公开与宣传将共同奏响公平正义的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