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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规范化:与时代同行 与人民同心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0-09-20 10:55:5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同案不同判”现象频频发生,量刑过程缺乏透明度也饱受人民群众争议和不满。不久后,这些问题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解决。在9月16日至17日在海南三亚举行的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全面部署量刑规范化改革。自今年10月1日起,量刑规范改革将在全国3000多家法院全面试行。(9月18日中国青年报)

  量刑规范化是是坚持人民司法路线的生动彰显,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制度载体,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独立程序设计。总之,量刑规范化是司法坚持与时俱进,与时代同行;坚持人民司法,与人民同心的重大司法改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刑事司法的文明化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量刑规范化是坚持人民司法路线的生动彰显。量刑规范化是坚持与发展人民司法路线的生动实践。量刑规范化坚持的人民司法对正义的不变价值诉求,发展的是人民司法对正义实现方式的不断革新。量刑规范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民众对正义的诉求,实现司法对社会正义的改善与合理分配。量刑规范化是对民众对司法诉求的回应与制度安排,量刑规范化是为了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正义需求,践履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人民司法路线的重要举措。坚持人民司法是内容和目的,量刑规范化是坚守人民司法的形式和手段。量刑规范化是新时期人民法院下如何实现公正司法,坚持人民司法的新探索,量刑规范化有助于为人民司法开辟了一条新路子,是对司法人民性的价值坚守。

  量刑规范化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制度载体。刑事司法是政策性很强的司法活动,刑事司法兼具政治性、法律性与政策性。国家的刑事政策对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在严格依据法律和事实的前提下,兼顾刑事司法的政策性是实现刑事司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逻辑必然。量刑规范化是对国家刑事政策的细化、规范与技术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本要义是该宽则宽,该严则尊,宽严相济,疏密有度。而量刑规范化通过一系列的立法规范、指导性文件对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行细化与规范化。量刑规范化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载体, 是国家打击犯罪决心的彰显,亦是国家通过量刑规范实现对被保人人权保障的承诺。量刑规范化宽的是对社会危害性小,情节轻微犯罪的宽容,重要教育和后续改造;严的是对社会危害性大,情节恶劣犯罪的严惩,毫不手软的予以打击,以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量刑规范化是践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制度载体,有助于推进刑事政策的科学化运用。

  量刑规范化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独立程序设计。以往的量刑程序不为重视,而成为定罪的附带无法为刑事审判程序所重视。而量刑规范化改变了以往这种重定罪、轻量刑的局面,将量刑过程作为一个独立的刑事司法程序与定罪同等对待。量刑规范化不仅仅是对量刑程序的重视,也是对将量刑从神秘走向公开,法院量刑阳光化,量刑过程走向可操作、可控的独立程序;通过量刑的信息公开与被告人的量刑答辩实现被告人对量刑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辩解权;通过检察机关提供独立量刑建议实现对法律所赋予的检察机关的对法院量刑的监督与制约权。量刑程序通过量刑规范化走向独立和充分博弈,走向阳光和公开实现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制约,亦能有效的实现量刑的透明与可控。量刑规范化是实现司法程序阳光,防止法官擅断,遏制司法腐败的重要程序设计。总之,量刑规范化有助于统一司法裁判尺度,解决“同案不同判”的司法顽症,为刑事司法文明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