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党组召开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专题民主生活会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子禄 胡伟平 发布时间:2010-09-19 08: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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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上午,市法院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院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52个不准”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有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有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有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案件审理、谋取私利,有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有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以及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六个方面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大家一致表示,要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就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四项监督制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执行力,规范审判执行权公正运行。三是加强督办查办,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确保队伍的廉洁。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取得预期效果,会前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一是精心制定方案。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周密的活动方案,并主动向上级汇报会议准备情况。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系统地学习《廉政准则》和四项监督制度。三是积极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和剖析材料、形成书面发言提纲。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