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法院“五化”促三调联动见成效
作者:分宜县法院 谢祖和 发布时间:2010-09-08 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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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法院以发挥审判职能为抓手,通过创新“五化”举措,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逐步构建起以司法调解为主导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率不断攀升。今年1-8月份,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78.7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为87.5%,23%的执行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
一是“常态化”开展三调联动,坚持能动司法。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分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主动转变以往“等案上门”、“坐堂办案”等被动司法观念,在思想层面上不断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并采取法官进社区、法官驻村挂点等方式,组织干警走出院门、走到人民群众身边,排查和解决各类邻里矛盾纠纷。
二是“制度化”规范三调联动,做到有章可循。制定出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若干规定》、《落实“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成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和“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发挥审判资源优势与开展“三调联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业务部门分别对口联系社区、乡镇、企业的人民调解组织,通过邀请调解、委托调解等形式,对达成协议的依程序予以确认,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畅通调处纠纷的联动渠道。
三是“网络化”融合三调联动,实现无缝对接。在每个社区选任一名人民陪审员,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庭调解室,在每个村委选任一名司法协理员,主动延伸司法调解触角,通过以点带面,形成覆盖全县的纠纷调处网,实现与人民调解、行政协调的无缝对接。
四是“效能化”保障三调联动,亮出自身品牌。成立调解中心专门从事庭前调解工作,对于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充分利用庭前答辩、举证期限进行调解,尽量减少当事人直接“对簿公堂”的机率,通过缓和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
五是“全程化”推动三调联动,发挥群体优势。明确纠纷调处工作流程,围绕解决纠纷、定纷定争这条主线,充分动员基层群众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当事人亲朋好友或代理人的力量参与,逐次开展诉前、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以及执行和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逐层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