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市法院五项具体举措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项意见建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10-08-13 10:02:07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法院有关通知精神,新余市中级法院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五项具体举措,切实贯彻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专项意见建议。

  一是在全市两级法院设立金融、环保、涉台合议庭,集中审理金融、环保、涉台等纠纷案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增设巡回审判联系点。加大对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在没有设立人民法庭的乡镇设立1至2个巡回审判联系点,为群众诉讼提供最大便利。

  三是集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制定《关于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法院范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涉及司法不公的,由有关部门主动查办,严肃处理。

  四是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范围、名额确定、参审案件的职权和责任等,完善人民陪审员考核管理制度。

  五是畅通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定期维护和畅通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诉讼。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