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强化工作举措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蔡秀珍 发布时间:2010-08-13 09: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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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新余市中级法院强化五项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方案。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目标要求,明确活动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并定期向群众通报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二是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积极培养典型、树立典型和宣传典型,着力培育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公开承诺,接受监督。院党组就服务大局、队伍建设、司法为民等工作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党员干警则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具体打算,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同时,院党组定期听取各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并进行现场点评,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党员集中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点评党员活动开展情况。
四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法院信息、工作简报、法院网站以及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推广创先争优活动的特色做法和经验成效,努力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五是群众评议,落实整改。每半年组织党员、群众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对于评议中多数群众不满意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