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出台指导意见积极服务国家新能源科技成建设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10-07-23 09: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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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市法院研究出台了《关于积极服务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全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国家新能源科技成建设。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准确把握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的本质内涵、发展定位和战略目标,在尊重司法规律,确保能动司法的规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的前提下,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认真确立参与建设的着力点,积极找准服务的切入点。
二是全面履行职能,为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稳妥处理涉及重大项目的民商事纠纷,认真做好诉前纠纷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影响。充分发挥行政协调解决争议的优势,依法审理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中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案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企业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不受侵犯,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坚持和谐执行,灵活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做到既依法执行,又保护企业的生存发展,切实提高执行效果。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严惩贪污、贿赂、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活动,为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完善服务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建立涉及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的重点案件备案制度,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调整司法对策。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与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同时探索司法风险评估机制,构建重大案件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改进服务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的司法作风。大力推进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司法建议活动,努力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为企业发展服务。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寻求处理新型复杂案件的新途径、新方法。深入推进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五是强化组织协调,全面夯实服务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