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切入点,狠抓三项重点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0-09-08 14: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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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下午,正在山西参加八省、市、自治区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就审判管理等问题与山西省高院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座谈。他强调,各级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必须讲管理,抓办案,促调解,使审判工作上台阶(9月4日人民法院报)。
三项重点工作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应对新形势、新问题越来越多的挑战下提出战略性决策,是人民法院践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需要讲管理,抓办案,促调解,使审判工作走上新台阶。
讲管理,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创新社会管理。审判是管理的艺术,管理是提升审判内涵和司法品质的重要手段。人民法院要提升管理水平,必须以审判管理为抓手,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对错案的责任追究,以自查自纠、交叉评查等方法减少冤假错案;严格审判程序管理,注重程序对实现实体公正的制度设计价值,关注审判程序正义,严格依法办事,提升程序对实体公正的监督功能;瞄准审判效率改革,关注司法及正义实现的经济性,减免诉讼费用,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制,组建以审判管理中心为骨干的审判管理专职机构,让司法以最低廉的成本运行,让正义以最经济的方式送到百姓的家门口。审判管理不仅是全面法院管理水平的重要制度性设计,也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应对社会矛盾的多发,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积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化实践。讲管理,强化审判管理是推进法院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和必然要求。
抓办案,以执法办案为切点,公正廉洁执法。执法办案是人民法官的天职所在,是人民赋予法官的重要使命。而公正廉洁是执法办案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在规定。人民法官作为专业的社会纠纷者,矛盾化解能手,必须以公正廉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审判质量的基本保证,是人民对法官的最低期待底限,是司法获得生命力的最低保障。民众将社会纠纷解决权让渡给法官,让人民法官职业化地管理正义即表明了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对法官的公正期盼与希冀。以法为业的司法职业者必须公正廉洁执法,坚持司法的品行与基本操守才能重建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司法才能走向文明与自信,才能担当正义分配与矫正的艰巨使命。因而必须以执法办案为切点,扎实推进人民法官公正廉洁执法。
促调解,以强化调解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法官队伍建设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加强队伍建设主要是以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为主轴,全面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法院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而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也越来越高,让所有的纠纷进入诉讼通道,将所有矛盾的以审判方式化解既不是有限司法资源所能承受之重,亦无法取得有效的实际效果。而调解以其低成本、易接受性等优势成为重要的司法替代纠纷解决机制。这就要求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在新形势下必须以强化调解能力为契机,积极研读调解的理论,洞悉调解的法律与政策,掌握调解的能力与方法,讲究调解的艺术与技巧,提升自己的调解理论与业务水平。调解尤其是对基层群众和基层发生的矛盾有效调解不仅是将矛盾在一线的必然要求,也是调解的优势所在。调法官调解乡村社区的群众,是一个新课题,需要认真应对。司法尤其是基层司法主要是一种面向群众的工作,法官必须了解群众的语言,掌握与群众沟通、对话的能力与方法,必须认真研磨与群众调解的艺术真正做到依法调解,以理服人,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消化在第一线,让民众息诉罢访实现社会的稳定,从而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尽司法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