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大局服务 加大执行力度
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丁绍华 发布时间:2010-09-08 09: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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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要自觉主动地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新余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而执行作为法院工作的终端环节,是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关口,是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后一道法律防线,对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一、树立执行理念,让执行更科学
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包含了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发展要求。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更好地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执行保障,才能使执行工作的发展跟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步伐。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执行工作一方面要依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发展,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依法服务大局的正确方向。另一方面,要在依法服务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调处各类经济、社会矛盾,协调各种关系的能力。二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是做好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准则。执行工作要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就必须强化为民意识,既要依法执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又要注意依法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依法保护社会弱视群体的利益,让最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三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是评价法院执行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准。在执行过程中既要维护好国家和集体的公共利益,又要依法维护私营业主和自然人的私有财产和正当利益,既要追求良好的法律效果,又要追求良好的社会效果,才能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
二、健全执行机制,让执行更规范
全面深化执行改革是执行工作不断前进、不断迈上新台阶的必由之路。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必须把强化执行工作改革,实现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作为突破口来重点抓实抓好。
一是要强化制度化建设。为使执行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新余市两级法院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若干规定》、《领导包案内部交叉办理执行积案的实施方案》、《集中执行制度》、《执行标的款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促使每件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执行。二是要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执行流程,建立健全对执行案件分案、审批、执行、监督、备案、归档等整个过程的电脑流程管理制度。对执行案件各个环节还应规定具体的办理程序和时限,提高执行效率。三是要积极探索执行长效机制。“执行难”是全国法院都普遍面临的问题,如何有效、根本的解决,长效机制的建设是关键,对此,新余两级法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目前,两级法院正在积极探索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威慑机制的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估中执行工作所占分值的调整,努力使各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探索的基础上也进行了有效尝试,在对过去执行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执行积案处理的若干规定》,针对不同情况的案件设定不同的执行程序和调查财产的方法,确保对每件案件对症下药。
三、加强执行监督,让执行更阳光
对执行权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容易导致执行过程的草率,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必须把执行过程放在“阳光下”操作,提高执行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一是推进执行权分权改革。在以往的工作中,执行工作一般都是由一人对一案包案到底,即一个人“一竿子插到底”的执行模式,易导致执行权过于集中。因此,将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执行异议审查权分离,由法院执行机构的不同部门行使,这样不仅可以使案件的执行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还可以使执行过程更加规范,更高效,更公正。二是完善评估、拍卖制度。委托评估拍卖是执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必须坚持案件执行与评估鉴定、委托拍卖相分离的作法,凡执行财产的评估鉴定、委托拍卖,一律交由专门的拍卖机构负责,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不得私自对外委托。为了规范委托评估程序,新余市法院完善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管理办法》,加强了对评估拍卖过程的监督制约,确保了评估拍卖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三是积极接受各界监督。杜绝“暗箱操作”,把执行案件全过程置于双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在具体办案中,向当事人公开执行人员联络方法,公开财产调查情况,公开详细的接待记录,说明实际执行费使用情况,让当事人积极参与和监督执行工作。在执行立案环节实行执行权利义务和执行工作风险告知,对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案外人异议等重点执行行为实行公开听证;坚决落实执行局配备廉政监察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监督的制度。
四、改进执行队伍,让执行更积极
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队伍是关键。因此,必须把抓好执行队伍建设作为强化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抓好政治思想学习教育。长期以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着法院的老大难问题,在执行队伍中也存在着畏难情绪。针对这些问题,要从思想教育入手,树立“办法总比困难多”的理念,承认困难,不怕困难,想办法解决困难,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执行人员的荣耀感和工作责任心,在队伍中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局面。二是要狠抓业务学习不放松。新形势下,执行案件急剧增加,对全体执行人员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因此,要科学、合理地配制好法院现有的人员,要对执行人员实行定期培训,使执行人员的工作理念得到更新,业务水平得到提升。同时注重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的培养和造就,确保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稳步提高。三要强化绩效考核。全面推行执行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坚持每季度小评,半年进行初评,年终全面考核,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选优和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执行人员的工作绩效实行月通报排位制度,防止和杜绝消极执行,激发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五、创新执行方法,让执行更有效
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来自法律的公正,但法律的公正最终必须在执行中得到体现。执行工作承担着平衡各方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权利实现的最后公力救济手段。因此,必须讲究执行技巧,注重执行效果,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大胆尝试新的执行方式方法。除采取查询、扣划、冻结等传统措施外,还可以采用更为灵活的执行措施,如通过降低企业资质、限制投资融资、限制置产经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集中执行、在征信系统中记录等办法。二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从做好当事人及其亲属、周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入手,寻找最佳突破口,加大调解力度。对故意避而不见,采取拖、赖、躲、逃等办法,蓄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要积极做好被执行人亲属和具有协助义务的单位、组织的稳定工作,及时与他们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配合,促使他们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三是注重程序衔接。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司法活动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三大板块。要重视立案、审判阶段司法资源的共享利用,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机制,为执行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