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高温千里奔波 法官真情赢得称赞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常航 发布时间:2010-09-03 16:21:23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真的要谢谢你们,本来追回这笔损失已经毫无希望,你们法官把不可能的事情办到了,你们司法为民的敬业精神值得佩服。”8月19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今天原告新余某煤矿的代表亲自登门道谢,并发自肺腑得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事情是这样的,新余某煤矿因生产需要须购置深水潜水泵一台,经多方比较,决定从报价最低的长沙某水泵贸易公司购买。没料到水泵安装到位以后虽经多次调试仍不能正常工作,后经质量部门鉴定,水泵系伪劣产品。但此时,水泵销售公司的电话已停机,其门店也已关停。
矿主发现自己被骗后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水泵贸易公司及该公司的经营者返还货款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双倍赔偿损失,同时申请法院查封、扣押两被告相应财产。渝水区法院受理后考虑到被告有转移隐匿财产迹象,立即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并派员前往长沙调查水泵公司的财产线索。但是被告似乎早有准备,门店已经停止营业,注册资本抽逃一空。但是法官并没有就此灰心,经调取工商登记资料发现,查实该公司系个人独资企业,便决定对该公司的经营者柴某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要在数十家银行找到柴某的存款线索无异于大海捞针,但是这是为原告追回损失的唯一办法。经过一天半地毯式排查,终于在工商银行找到了柴某的存款信息。但是开户行远在郑州。法院的办案人员当即决定前往郑州冻结该账号。经过进一步了解,从郑州市房产局又传来一个好消息,柴某在郑州市区购有住房一套,在郑州市房产局的协助下,办案法官依法将该住房的档案信息查封。此时,办案法官已经冒着将近四十摄氏度的高温奔波了三天,行程近三千公里。
此后,法院将诉讼文书送达给柴某并向其告知因为涉及一起民事诉讼,其存款和房产已被依法查封。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力下,柴某不得不参加诉讼,并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解。经渝水区法院调解,柴某表示同意返还全部货款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8万元,原告也表示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