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油茶苗被人拔掉 五旬汉持铁铲伤人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0-08-27 16: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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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自家油茶苗被同村村民拔掉,便怒持铁铲将其左腿打伤泄愤,五旬老汉赔偿损失又判拘役悔不当初。8月25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谭月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22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谭月星发现自己承包的水西镇“马蹄山”上栽种的油茶苗被人拔掉了,便怀疑是同村的村民谭某所为。于是找到正在田里做事的受害人谭某,在理论的过程中,被告人谭月星用携带的铁铲柄将谭某的左腿打伤,经法医鉴定,受害人谭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民事部分已经调解处理,被告人谭月星赔偿受害人谭某12.3万元。受害人谭某要求法院对被告人谭月星在刑事处罚上从轻处理。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月星法治观念淡薄,没有正确处理邻里之间所发现的纠纷,而持铁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甲级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案发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能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