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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以“四个围绕”为内容开展创先争优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简永根  发布时间:2010-08-27 16:34:52 打印 字号: | |
  渝水区法院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定岗位,定目标,以“四个围绕”为主要内容,确保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围绕提速提效提质开展创先争优。组织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效能,创一流业绩;比奉献,创一流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五比五创”活动。通过党员佩带党微、设立党员示范窗口、组建党员服务队等发挥党员作用,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效能型部门,促进机关作风提速、提效、提质。

  围绕“我为法院添光彩”开展创先争优。组织开展以“我为法院添光彩”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和 “为法院添光彩,我该干什么?”大讨论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持创先争优活动与“我为法院添光彩”同频共振,能动司法,积极为辖区的科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创先争优。以“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和向沈浩、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为载体,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载体,拓展学习阵地,健全学习制度,努力在学习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围绕和谐渝水建设开展创先争优。积极投身“平安渝水”建设,坚持深入群众,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畅通党内信息渠道,教育引导群众采取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及时处理处置各类社会矛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引导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