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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法院开启“案件自评”活动序幕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谢祖和  发布时间:2010-08-27 16:31:07 打印 字号: | |
  “笔录中只有当事人捺的手印,但未注明不签字的原因,这样的做法似有不妥!”2010年8月26日,分宜县法院“案件自评”活动正式拉开序幕,面对随机抽取的一份案卷,一位评查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为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分宜县法院组织开展了此次“案件自评”活动,从审判部门抽调多名业务骨干,会同从外单位负责人聘请的群众代表,共同组成评查小组,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力较大、发回重审以及改判等的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自评自查。

  为确保评查能够有据可依,该院制定出明细的质量分析及认定标准,由评查小组对参评的每件案件提出初评意见。初评结果书面通知案件承办人员,若存在异议的可申请复议,对有重大分歧意见的,则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据悉,此次自评活动将于本月底结束。评查结果将记入干警业绩档案,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