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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创新社会管理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0-08-20 15:11:34 打印 字号: |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王乐泉18日在北京调研时强调,要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系统设计、整体研究、全面推进,努力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化、系统化、整体化、规模化,在全国率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和世界城市提供有力保障。(8月18日东方网)

  全面创新社会管理,要以审判管理为根本,狠抓审判质量。审判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管理的创新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而审判管理创新必须以审判质量核心,因为审判质量是审判和司法的生命线所在。只有尊重司法规律,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改善司法效率,不断提升司法效果,才能锻造司法优良的品质,司法自身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创新审判管理意味着必须严格审判流程管理,科学安排审判程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管理手段,力促审判结果公正,要力争把每一起民事、行政案件都办成精品案,把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通过审判管理的优化,让每一起案件都能够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和人民的经验。

  全面创新社会管理,要以法院文化为支点,建设阳光司法。以法院文化建设为支点要求通过不断建设廉洁、公正、为民的法院文化,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法院文化建设不仅仅是对法官的鞭策和反省,也是法院对民众司法的需求的回应,是司法积极主动开展与民众理性沟通与对话的重要体现。法院文化建设不仅有利于干警自律,也有利于树立司法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让民众理解司法、信任司法、支持司法。法院文化建设要以推进法院开放日为契机,通过举办文化节、法官节、读书节等健康的法院文化活动将法院的物质设施、司法制度等外在有形之物内化于心,化为实际的司法为民举措。法院文化是司法的重要载体,是干警自律的学习方式,通过内化于新,再外化于行,以干警的各项司法便民举措外化为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全面创新社会管理,要以与时俱进为保障,推进司法创新。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剧烈转型期,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矛盾也进入了易发期、多发期。在新的时期,司法越来越成为主要的矛盾解决出口,新形势下民众对司法有了更多的新期待、更高的新要求。这种情况下司法不仅仅承载的是审判,司法担负的是公平正义的生产与分配,担负的是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的历史使命。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不够发达,法院办案的条件和资源都比较紧张和落后。但这不能成为阻碍我们进步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更要艰苦奋斗,积极发扬井冈山的精神,不断推出司法为民的新举措,不断运用现代科技建设高效司法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司法成功的关键与保障在于司法要不断适用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与时俱进。司法需要聆听民众的召唤,需要顺应时代的潮流,通过稳步推进判决书上网工程,开展审判视频网络同步直播,引进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审判方式等扎实举措不断推进人民法院的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