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后却又失踪 网上追捕终被擒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0-08-05 08: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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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严重超载车辆撞倒无牌摩托造成一死一伤酿重大交通事故,自首后怕坐牢玩失踪经网上追捕终落网后积极赔偿获法院轻判。8月2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09年7月20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驾驶装满沙子的货车在经过一个弯道时,与相对方向由黄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黄某当场死亡,另一名乘坐人受伤,酿成重大交通事故。后经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渝水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王某驾驶车辆严重超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过错,应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立即打电话报警,到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渝水大队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但后来因为陪不了钱怕坐牢,遂将手机关机,躲到良山,公安机关多次查找未果,将其列入网上追逃,并于2010年5月9日在良山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后被告人积极赔偿死者家属216000元,死者家属建议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赔偿死伤者损失,取得死伤者家属的谅解,故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