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溃疡何时止?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0-08-03 07:51:51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职工子女;东胜区所属国有集体企业(包括东胜区原国有、集体企业)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子女;各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农民子女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前日,鄂尔多斯市人事人才网上刊登出,《鄂尔多斯东胜区公安系统公开招录文职工作人员公告》,上述条文是政策性照顾条件及分值中的第一项。南方日报记者昨日了解到,今夏东胜区各公务员系统招考,均执行此项加分政策。 昨日,南方日报记者以普通报考者身份,电话咨询当地人事局,得到的答复竟然是此政策是“为了照顾东胜内部工作人员”。(7月28日南方日报)
短短的一年不到,继温州市龙湾区、江西省武宁县事业单位限招科级干部子女后,南方日报又爆料鄂尔多斯东胜区在公务员招考竟然再一次明目张胆的给官宦子弟大开加分之门,权力又开始溃疡了。好了又腐烂不知这权力何时能药到病除不再溃疡?显然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子女加分又是一次权力溃疡的发作,东胜区人事局为了照顾内部工作人员的辩解是荒唐可笑的,经不起推敲。
对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子女进行加分照顾明显违反了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东胜区人事局制定如此的招考规则是公然对公务员法的挑战,这种权力自肥是没有效力的,应当自动作废和无效。
从东胜区的招考事件看,必须时刻钳制行政权这个猛兽,必须对行政权的行使进行有效地监督和制约,防止其时不时地自我溃疡和无限制扩张。按照立法的基本原理,公权力只要没有得到立法的授权即便是禁区,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赋予哪个机关随意地制定招考条件,设置招考障碍。但从温州到东胜区权力的一再溃疡我们发现,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大型招考条件设置不一、标准混乱。是该对其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和重新制定招考标准的时候了,不然哪一天权力的再一次溃疡又是不可避免的。
东胜区这种对内部子女进行特殊加分政策,以身份论英雄,以贵贱选人才的选才制度是对“身份”特殊化的无限放大,是契约到身份的严重退步。梅因曾经对人类由近代迈入现代社会的几百年历史有过经典的总结,那就是身份到契约的转型。而东胜区这种做法无疑是契约的向身份的严重倒退,严重限制了基层民众向上流动的空间。制定加分招考政策的人事局根本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根本没有把老百姓放在心中。官员放着国法不看、放着党的用人政策于不顾;光想着照顾“内部人员”,不知其可有想过要照顾下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的明文规定?可有想过要照顾下党选贤任能的用人的机制?可有想过要照顾下供其养其的纳税人?东胜区的权力溃疡是基层用人制度的危险信号,是对基层治理的危机警示。这种权力的溃疡何时才能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