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法检联合下文加强执行监督和配合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陈宝亚 发布时间:2010-08-02 16: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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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渝水法院和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配合的若干意见》,从四个方面加强执行案件的监督和配合。
一是确定了执行监督和配合的原则。总的原则为检察院依法对法院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支持法院正确的执行活动,纠正法院违法违规的执行活动,维护法律和生效裁判的权威。
二是加强法检联系和配合,定期召开执行监督配合联席会议,设立联络员,通报双方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
三是全力支持法院依法执行活动。对执行法院正确的执行活动,检察院应当协助法院做好申诉人息访工作,在执行申诉案件审查中对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移送起诉,对申诉审查中发现当事人有执行和解意愿的,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四是对法院不正当的执行活动,检察院在与法院沟通后,可以提出检察建议书或纠正违法通知书,法院应当进行书面答复,对确有错误的,予以纠正,对检察建议书或纠正违法通知书有错误的,检察院应当撤回。
法检联合下文加强执行监督和配合,有利于法院加强、改进和规范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