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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赢得了外商的赞誉
——分宜法院服务外向型经济审判工作侧记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袁铁亚 张冬根 习小芬  发布时间:2010-07-22 15:54:56 打印 字号: | |
  随着分宜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从过去单一的买卖、借款、承揽合同纠纷,发展到建筑工程承包、股东权转让、财产租赁、担保合同等多类纠纷,且涉案金额明显增大、法律关系更为复杂,审理难度日益增大。为此,分宜法院把审理外向型经济纠纷案件作为全面提高审判水平,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的突破口来抓,因而,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有效地促进了外向型经济审判质量的提高。近一年多来,该院结案率均达95%,其中调解率达70%。这些案件优质高效的审结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优化投资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裁判文书是公正审判的载体,该院狠抓裁判文书质量,要求法官在文字格式上实行“三读”制度,确保裁判文书文字无一缺漏,在内容上充分反映举证、质证、法院认证的全过程,裁判说理逻辑严密,论述清楚透彻,同时又根据个案特色做到繁简适中。

  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增强了审判的公信服判率。近日,台湾高丽公司与分宜某生姜加工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结案后,台湾高丽公司高管在来信中写道:“分宜法官在判决书中能实事求是认定案件事实,准确把握争议焦点,作出了公正判决,我对法官的专业水准很是敬佩”。

  在外向型经济案件中,由于法律文化的差异,而一些案件若硬性判决则无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经济损失也相应增加,影响投资环境的和谐与稳定。为了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该院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加强调解,和谐化解纷争,增强外商投资的信心。

  韩国金莉达与分宜山东顺畅机电公司、王作仁股东权纠纷中,原告金莉达以工商登记的出资额主张股权份额及盈利分配,而被告则主张以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该案无论选择哪种标准进行分配,双方当事人都不会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承办法官从追求实质公平、谋求和谐的角度出发,未机械适用相关原则规定,而是耐心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深挖案件产生的根源,并让当事人明法知理,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本着减少经济损失和相互继续友好合作的理念,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分宜法院依法、平等、高效的审判工作创造了一流的法治环境,赢得了外商的广泛赞誉。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