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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工资终追回 民工锦旗送法官
——新余中院巧结一起拖欠8位农民工工资非诉执行案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沐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0-07-16 08:22:01 打印 字号: | |
  2010年7月15日下午,农民工余师傅代表8位农民工兄弟向新余市中级法院行政庭赠送锦旗一面,上书“心系农民工,为民解忧愁”。余师傅紧紧握住赵法官的手,激动的说:“感谢赵法官,感谢法院,你们想方设法帮我们讨回了拖欠工资,你们真的是雪中送炭,为民解忧。”

  2008年7月,农民工余师傅等8人到新余某建筑公司承包的热轧水工程上务工,该工程于同年11月份完工。由于该公司没有及时与发包单位决算工程款,导致工程结束后余师傅等8名农民工8万多元工资一直无法给付,给其家庭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尤其是其中一位农民工身患癌症,生活非常贫困,一直盼着这笔工资来支付医疗费用。2009年4月,8名农民工向新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要求该建筑公司支付拖欠工资。新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按照法定程序对该公司进行了相应处理,由于该建筑公司到期未执行,2009年12月29日,该局向新余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余市中级法院行政庭收到此案后,非常重视涉案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在摸清案件基本情况后,承办法官提出兵分三路开展协调工作。首先,积极与新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商,研究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基本思路和具体办法;其次,召集新余某建筑公司与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进行协商,了解工程未能决算的原因,说明农民工的实际困难,做通该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思想工作;最后,走访涉案发包单位,通过耐心说服、劝导,取得其配合,并最终同意在应给付新余某建筑公司工程款中代扣农民工工资。

  7月14日,在法官们的多次走访,耐心协调下,余师傅等8名农民工终于如愿以偿的拿到拖欠了两年的工资,高兴之余,农民工兄弟对法官们心存感激,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