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官风采 > 法官手记
坚持“禁毒”的人民路线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卫兵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0-06-28 11:20:00 打印 字号: | |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即国际反毒品日,毒品以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对社会和家庭的巨大破坏力而被党和政府列入重点打击对象。毒品犯罪也是刑法的严厉打击目标,毒品犯罪因其高额利润期待值,犯罪分子为此铤而走险,不惜以生命的代价走私、贩卖毒品,而且屡禁不止。毒品因其容易上瘾、难以戒除一旦被毒品侵蚀将很难根治。打击毒品犯罪,不仅要加强力度和多策并举,也要坚持“禁毒”的人民路线,坚持依靠人民群众、相信人民群众,实行群防群治,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坚持“禁毒”的人民路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要开门立法,积极吸纳民众的智慧和意见,倾听来自基层民众的声音,提高“禁毒”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禁毒”立法工作,要开门立法,广开言路、兼听则明,既能集思广益,倾听和反映民众、专家的“禁毒”智慧与意见,也是对民众一次很好的“禁毒”教育,要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对民众对毒品的认识教育、对毒品犯罪巨大危害性的宣传教育。通过血淋淋的事实和大量吸毒案例、毒品犯罪例子告知民众毒品的危害,切实让民众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和“禁毒”洗礼。

  坚持“禁毒”的人民路线,要坚持“群防群治”,重视民众对毒品的举报监督,保障民众对毒品犯罪的知情权、参与权,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毒品犯罪的有奖举报。毒品交易隐蔽性很强,毒品犯罪手段正不断走向先进和复杂化,毒品犯罪分子越来越具有反侦察能力等都给公安司法机关侦破毒品犯罪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单靠政法部门有限力量的严厉打击是完全不够的,我们需要发挥民众的集体智慧和广泛力量,动员民众积极参与“禁毒”活动中来,鼓励民众揭发毒品犯罪和提供侦破毒品犯罪的重要线索。只有坚持人民路线,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毒品排查、毒品犯罪的侦破,才能取得“禁毒”的最大效果。

  坚持“禁毒”的人民路线,加强对民众的“禁毒”宣传和教育,注重毒品犯罪的预防,切实保护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除了严厉打击毒品交易和毒品犯罪,国家也要有针对性的对民众进行“禁毒”教育。因为只要民众都不参与,毒品交易和毒品犯罪生存空间就大大萎缩了,毒品也就失去了市场也大大缓解了公安司法机关的“禁毒”任务与压力。要对民众进行广泛的“禁毒”宣传和教育,可以考虑在每年的禁毒日由国务院发布禁毒白皮书,并开展相关的禁毒主题活动。毒品对国家的安全、人民的生命财产有巨大的危害性,要深化民众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让服刑悔过的贩毒分子进行“现身说法”,让一线“禁毒”的政法干警进行“现身说法”以血淋淋的案例和事实告知民众毒品的巨大危害性和巨大破坏力,特别是要加强校园“禁毒”教育,教育中小学生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禁毒”不仅要打,要治,更要注重防,注重事前控制和预防。坚持“禁毒”的人民路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切实保障好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