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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基层法院人才工作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沐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0-06-08 14:55:32 打印 字号: | |
  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精神,在会上王胜俊院长强调,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落实人才会议精神、实施人才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法院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把人才作为科学发展的第一要素,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人才是法院发展的根本,只有建设好了强大的政法干警队伍,法院的各项工作开展才能得以顺利进行,人民司法、能动司法才能有坚强的人才支撑。基层法院的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只有基层稳定了、基层和谐了,整个社会才能稳定、和谐。但是我国大部分基层法院由于工作条件艰苦、地方财政薄弱、法院经费和投入有限,导致招不进人才,留不住人才从而影响基层法院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基层政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为基层法院人才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在人才引进方面,组织和人事部门应当在编制分配方面适当照顾基层法院,为法院招录人才、留住人才提供方便;在经费投入方面,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最高院的司法改革加大对同级法院的投入,保障最基本的办公条件,给从事一线审判工作的基层法官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解除其后顾之忧,让其安心、专心办案,以保证基层法院人才更好开展工作,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化解社会矛盾。

  基层法院自身要高度重视人才问题。要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提高法官待遇,稳定基层法院人才队伍。基层法院尤其是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基层法院因为地处偏远、交通生活不便、经济发展落后,导致法官待遇相对偏低,很难吸引和挽留法律人才尤其是高素质的优秀法律人才。有些优秀的法官辞职去做律师、下海经商或转任政府部门,多是因为在基层法院看不到政治前途,物质待遇又上不去,无奈之下才离开法院。基层法院可以考虑同地方政府积极争取解决法官的待遇问题,对法院建设予以重点扶持和倾斜投入,及时足额的给他们发放工资和办案补贴,让人民法官安心从事审判工作。法院要加强法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重视关心干警的生活和感情问题,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其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让政法干警认识到在基层法院是一项崇高的事业,通过加强投入、关心生活、注重教育等措施留住优秀法律人才,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稳定基层法院队伍。

  在提拔和重用法官上面,要对基层法院倾斜,考虑施行法官逐级选拔制度。目前党和国家都高度重视人才问题,尤其是关注基层优秀人才的晋升、选拔和重用。鉴于国情,可以考虑逐步实行法官的逐级选拔制度以切实保证所有优秀基层法官都有机会晋升到高一级法院工作。中高级法院应多向基层法院选拔法官,适当减少向社会直接选录大学毕业生的比例。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中高级法院能够吸收最优秀的法律人才,保证中高级法院的法官普遍具备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在干部选拔、重用和提升方面,重视来自基层的法官队伍、重视基层工作经验也是目前国家的重要用人政策导向,应当紧紧抓住这个有利契机,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改革中高级法院法官招录和选拔体制,更多的选拔和重用来自基层的法官,让在一线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看到奔头,以稳定基层法院人才,搞好基层法院队伍的建设。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