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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 五个“定期”加强民意倾听工作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0-06-07 11:22:59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胡院长您今天亲自接待我,还把我的事情解决了,啥都不说了,我不会去上访了,回家好好把生产搞好!”

   “法院在倾听民意这方面确实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作为一个政协委员,我感到很满意!”

  “说实在的,法院能经常下乡到我们基层组织来了解民意,对我们的工作帮助也很大,希望法院以后多来我们这里”

  ……

  这些令人鼓舞的话都是渝水区社会各界对渝水区人民法院所做的民意倾听工作的表扬,今年以来,为纵深加强“人民法院为人民”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贴近民生、体现民情、符合民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期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出了五个“定期”来加强民意倾听工作:

  一,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心声。我院设立“院长接待日”制度和“院长信箱”,每个星期都从院长信箱中挑选一些有代表性的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有针对性接待群众,对属于法院职责内的当面解答,及时予以解决;不属法院管辖的案件,对当事人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并告知解决途径和方法。

  二,定期联系基层组织,了解民生动向。由院领导带队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走访,宣讲法律,了解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准确把握新时期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从而调整我院工作思路,并完善相关措施。

  三,定期联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把握时事信息。我院通过向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征求建议,提供畅所欲言的平台,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视察法院工作,向其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旁听案件、定期召开座谈会等,通过多种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让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充分了解法院的各方面工作,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四,定期组织法律服务活动,体察民忧民情。我院与中院合作,在市区和我区所辖的良山、下村、罗坊三镇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法律难点问题,因势利导,让人民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提高诚信意识,自觉履行义务,维护法律尊严,争取让人民群众的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定期组织案件回访,监督办案质量。我院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成立联合督察组,对一些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和回访,如当事人还有很大异议,立即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好,争取让当事人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同时将各部门的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计入年终得分。

  今年来,我院领导共深入基层走访40余次,走访群众400余人,召开座谈会5次,发放征询意见表5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300余条。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下,法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我区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全市文明单位,罗坊法庭更是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