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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召开机关警示教育大会
深入部署廉政建设、安全防范、警车整治等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10-06-07 08:59:24 打印 字号: | |
  6月4日,市法院召开院机关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省法院转发的最高法院《关于近期基层法院个别干警违法违纪事件的紧急通报》和《关于坚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安排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安全防范、警车管理等工作。会上,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作重要讲话,市法院全体干警和县、区法院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李院长在讲话中就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明确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警示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体干警要以服从大局、服务发展为要求,正确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廉洁、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集中警示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加强自身警示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要把培养“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作为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公正廉洁办案水平。要综合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引导干警把“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并自觉运用于指导司法实践,真正转化为推动全市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强大动力。三是深化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和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要针对去年司法作风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排查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少数干警群众观念淡薄、上班纪律松散等问题,努力培养亲民法官、平民法官、为民法官,以作风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四是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坚决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全市法院要以零陵法院枪击事件为鉴,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全面部署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一要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二要加强门卫值班和安检工作,坚决杜绝任何危害法院人身和财产安全事件的发生;三要加强信访处置,尽可能避免当事人情绪失控。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