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官风采 > 法官手记
从学术走向实践
——全省法院学术研讨培训有感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欢  发布时间:2010-06-07 08:42:15 打印 字号: | |
  春意未逝,夏意渐浓,在这个充满希望和热情的初夏时节,我有幸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全省法院学术研讨工作培训班。回顾短暂的五天时间的学习培训,既有关于法院学术论文写作的技巧知识,也有关于我国法院改革的实践和宏观思考,还有关于审判权运行和司法审查问题的解读,丰富多彩的培训课程既增长了见识、拓宽了思路,又在培训中结识了新朋友,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加深了友谊,更是感受到了学术的巨大魅力,受益匪浅。

  培训伊始,温珍奎博士就带给我们一堂精彩的关于学术论文写作的授课,他从论文选题的基本情况、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和论文写作的若干建议三个方面展开了对学术论文写作的论述,而且在整个授课过程中,温博士引用大量例证,以周全而不失逻辑,严谨而不失幽默的语言层层深入,提出学术工作要结合司法实践、结合日常思维、结合个人特长,将原本枯燥的学术论文写作变得鲜活而富有情趣。

  培训过程中,各位授课老师从自身的审判实践和写作经验出发,既阐述了我国司法改革的现状,又传授了关于论文写作的技巧,也让我深刻地体会到做学术工作的艰辛和不易,学术论文不能是众家观点的堆砌,它需要一种学术创新意识。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创新,决不是天马行空、随意臆测,决不是无根据的空想瞎说,而应该具有实践特色,学术成果必须符合客观实际,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

  培训临近尾声,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关于学术研讨和司法实践的授课。他首先谈到了撰写学术论文应注意的几个方面,提出“药方开得对不对,关键看问题抓得深不深”,要求阅读大量的文选资料,相互比较各家观点,从而丰富自己的思想,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随后从审判权运行和司法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出发,谈到学术研讨的方向和价值,既大大开拓了自己的视野,又让我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只有虚怀若谷,才能海纳百川”的学术态度。

  培训是一个学习与交流的平台,培训中老师精彩的讲授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启发,也引发了我们更深的思考;大家的热烈交流使我们的视野更加开阔、思路更加清晰。而此次全省法院学术研讨工作培训活动更是让我明白学术工作不是孤立的文字工作,而是一项来源于实践,最终又要走向实践的活动。在法院学术论文撰写中,既要体现学术特征,又要突显法院特色,把学术调研活动作为提高审判业务能力的一项重要手段,把学术成果有效地用于指导审判实践,提升司法水平。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