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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遇难的反思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沐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0-06-04 09:23: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发生法官被扫射,三名法官当场身亡的悲剧。这是令人无比痛心的消息,法官作为社会公平的守护者,作为社会正义的化身遭此毒手真是让人愤怒和感慨。作为同行,听到如此噩耗,愤怒之余,更应该冷静和反思。

  法官行业压力越来越大,人身安全、心里健康问题越来越多,需要相关制度和措施及时到位,缓解法官压力,保障法官身心健康。在湖南枪击事件中,凶手能够持枪顺利进入法院,说明我们的安全管理确实有待加强。在关注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保护祖国儿童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在司法一线为社会公正长期奋战的政法干警,尤其是文弱的人民法官。我们需要高度重视法官的人身安全问题,加强法院管理。要严格来访登记制度,对客人出入法院要进行登记和进行必要的安检措施。需要在加强安全措施上给予物质保障,要加大人、财、物各方面在法院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配备足额、先进的安全设备,搞好巡逻和检查制度,以切实保证法院安全,保护法官的人身安全。

  在此次法官遇难之际,法官的遭遇显然是不公的,舆论竟有人为法官被杀叫好,这是令人不可思议的,也是让人痛心的,但痛定思痛,我们也该认真反思。法官遇难不但不被同情,在网络等舆论上出现叫好的声音是悲哀的,但同时也说明法院还需要大力加强与民意的沟通,需要积极扭转这种不利的局面。人民法官的生命不应该被漠视,法院要通过能动司法,加大法院工作的宣传力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要让民众切实了解法院的运作体制,让民众了解法官为化解社会矛盾所做的艰辛努力,理解法官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付出的代价。

  法官遇难,凸显了转型社会下的中国已经进入矛盾的多发期、深层次爆发期,但同时也再一次的说明了人民司法、能动司法的必要性。中国已经进入了改革的攻坚阶段,进入了矛盾的多发期、深层次爆发期,社会生活的不断复杂,作为社会纠纷终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已经遭遇了来自社会矛盾的严重挑战。我们需要自省,需要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狠抓队伍建设,防止司法腐败,保证政法干警队伍的战斗力;要切实做到依法断案,充分用好人民交给法官的权力为社会伸张正义、为百姓谋福利。同时,当前社会的剧烈转型,城市化的加速推进产生的大量农地被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等问题,给法官带来了智识、心理、办案能力的巨大挑战。法院只有坚持能动司法,开展人民司法,走进田间地头、深入厂矿社区,积极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人民法院的工作才会有生机和活力,法院的工作才能得到政府、人民、社会的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只有得到党和人民的信任,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司法,法官遇难叫好的现象才不会再出现,法官才能为人民所理解、所接受、所尊重。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