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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出狱不思悔改 盗窃耕牛二次进宫
作者:渝水区法院 简永根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0-05-14 18:00:08 打印 字号: | |
  刑满后恶习难改,不足一月又将黑手伸向农家耕牛,5月12日,这名名叫李玖芽的男子被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玖芽系新余本地人,三年前曾因犯拐卖儿童罪被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8 年11月刑满出狱后,闲来无事的他不思正道,只想着不劳而获。于是,当年的12月4日深夜,被告人李玖芽邀集李检仔(已判刑)等人窜至新余市良山镇舍山村委会圳上村,趁村民熟睡之机,将村民周某某家系在牛棚里的一头耕牛盗出,价值人民币995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玖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耕牛一头,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由于其属刑满释放后五年再犯,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