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法院坚持“七深化”推进为民举措提高为民实效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贺婧 发布时间:2010-05-13 16: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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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渝水区人民法院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着力构建“司法亲民桥梁”, 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深化“大走访”活动。由院领导带队的8个走访小组进一步深入群众了解民意,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梳理,提交院党组研究讨论,制定解决方案。
深化“阳光庭审”。选取刑事、民事案件的典型案例,每季度至少邀请企业、社区、学校等社会各界群众和人大、政协代表旁听庭审两次,并听取意见建议。
深化专项执行。就“借贷和家庭纠纷”这两类案件组织集中排查,集中执行,召开执行兑现大会,宣传和扩大执行的社会效果。
深化便民举措。将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措施以专版形式在大厅集中向诉访群众展示,并发放写有法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的便民联系卡、《诉讼服务手册》等给辖区群众;坚持巡回审判,2010年来共巡回审判18次,就地审结案件14件。
深化帮建工作。与罗坊镇高坑等村委结成了新农村帮建工作联系点,由院领导亲自负责,多次到点开展帮建工作。
深化“送法下乡”。指派有经验的法官担任法律“咨询员”,实行挂牌服务,送法下乡,并依托乡镇、村的墙报、板报等宣传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服务。
深化司法宣传。开设“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简报专刊,对外加强与相关媒体合作,立体式地向社会发布为民司法的典型案例和各项司法为民的举措,让群众有更全面的了解。
2010年以来,该院共走访群众70余人次,答复群众意见建议18条,发放便民联系卡1800余张,诉讼服务指南、司法救助指南、执行服务指南4000余份,得到群众好评。2009年下半年,该院群众满意度测评名次大幅度提升,跃居全省法院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