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微之处见精神
——在立案庭的日子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欢 发布时间:2010-05-13 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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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立案庭,首先跃入脑海的就是其窗口作用,对于公众来讲,这里代表了法官和法院的整体形象,许多群众正是通过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得出对法院的直观印象。2009年11月,我到立案庭开始了初任法官的任前实习,更是亲身体会了立案工作的“细微之处见精神”。
立案,看起来很简单,材料准备齐全录入系统就可以了,但实际上立一个案件要审查很多内容,民事、商事、行政、执行、财产保全等,每种案件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审查什么……其中最基本的管辖问题,就涉及到很多法律规范,还有各种诉讼主体的审查。这些都要求法官不仅要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还要拥有丰厚的法律修养。而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新型案件层出不穷,我们的法官时刻都在准备着充实着自己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做好立案审查工作。
在立案庭,看起来是些琐碎、平淡的细微小事,实际上却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例如法律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先予执行、诉讼保全等繁琐工作,还有日复一日的开票、登记、电脑录入、填发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回证、传票等等,乍看上去,这些对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要求好像不似审判业务岗那么严格,但实际上,这里涉及的裁量权在某种意义上更为重要,因为它关系到公民的诉权能否得到实现,关系到司法为民的工作主旨是否落到实处等重大问题,又有谁能够小瞧这些法律程序在运送司法公平和正义中的基础性作用呢!
此外,涉诉信访也是立案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在立案庭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一些信访当事人,他们有的衣衫褴褛,有的白发苍苍,有的精神恍惚,但都带着沉痛的诉说和期盼的眼神。我们的信访法官为了解决信访人员的实际困难问题,更是直面他们的责难和诟病,包容社会的误解与歪曲,通过耐心倾听和细致沟通,发掘信访当事人内心真实的想法,探寻他们的需求和底线,从而制定合适的调解方案,并说服当事人接受。如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再审一案中,申请人陈某明确表示问题得不到解决,她将继续进省、进京上访。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陈某行走不便且有孕在身,当天就进行调卷复查,认真分析申请再审理由和证据,并召集双方当事人问情况、摆事实、辩法理。法官这种开诚布公、耐心细致的沟通与解释,让陈某很感动,认为法官工作态度诚恳认真,办事踏实公正。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陈某撤回了再审申请,并表示今后将不再就此案进行信访。虽然信访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艰辛,但我们的法官感触更多的是案件顺利解决后的喜悦,他们怀着对法律的无比尊崇,带着对事业的无限热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忠实地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几个月的立案工作,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人民法官为人民”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是对法官队伍最具体生动的现实要求。人民法官怀着爱民之心,体民之情,查民之意,善待每一位普普通通的当事人,踏实从每一件具体的工作做起,认真从每一个细微之处做到为民司法,用坚定执着的信念为推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奋斗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