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法院采取十条措施建立警车长效管理机制
作者:分宜县法院 郑军平 发布时间:2010-05-10 15: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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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警车整治精神,进一步加大对警用车辆的整治管理力度,改善和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分宜法院结合实际,采取十条措施加强警车管理。
一是开展交通法律、技术规则及警示教育。以警车违规使用的典型案例为教材,定期对干警和驾驶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每逢重大活动、节日前,邀请公安交警来院上交通法规课。
二是严格依规依纪驾驶警车。要求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和警车准驾证驾驶警车,遵守交通法规和警车驾驶规范,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和违章停放,严禁乱鸣警笛警报等。
三是规范警车警牌管理。严禁使用无牌无证的车辆,严禁将警车号牌分挂在两辆车上使用,严禁将警车警牌外借给其他单位和人员使用。
四是统一警车保险,注册管理工作。所有警车的保险、注册、年检、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督促管理,各车辆使用人员应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应工作。
五是严格警车使用制度。除办案、出差等工作需要外,其它活动均不得使用警车,严禁用警车接送子女上学、走亲访友、外出旅游以及参加婚、葬活动等。
六是警车实行“集中停放,统一管理”的原则。警车的日常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除办案、出差等工作需要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下班后及法定节假日,所有警车对号停放在院机关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出车。
七是警车的使用实行派车单管理制度,一律凭单出车。派车视用车具体情形,由办公室主任、庭长、分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用车须经院长审批。
八是强化监督检查。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夜间和节假日期间车辆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停车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依据之一。
九是加强纪律整顿。依据平时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苗头,每月到交警队核查一次警车违规记录情况,每季度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纪律整顿,组织驾驶人员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
十是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严格奖惩。每月一次管理工作考评记录,对警车平时、双休日、节假日的管理使用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并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该院车辆管理制度的驾乘人员严肃处理,聘用驾驶员一律解聘,正式驾驶员待岗学习一个月,待岗学习后仍不符合上岗条件或再次违反规定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