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坚持“六心”标准做好行政审判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 欢 发布时间:2010-04-30 15: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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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新余市中级法院始终坚持“六心”工作标准,认真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和谐。
诚心为民。结合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分析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讨论交流工作经验,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意识。
公心断案。严格执行最高法院 “五个严禁”的规定,永葆司法良知,明辨是非对错,努力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潜心调研。结合行政审判实践,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调查和理论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进一步拓宽行政审判工作思路。
用心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主动同政府有关部门和复议机构加强沟通与联系,增进相互了解,努力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改善和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
热心宣传。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并利用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
耐心协调。将行政协调工作贯穿始终,在行政案件立案审查和审理过程中,对行政行为确有瑕疵的,协调行政机关自觉改正行政行为,促使行政相对人撤诉,从矛盾源头起便加强调解,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