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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四措并举强化调解工作减轻群众讼累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10-04-26 12:05:45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讼累,新余市中级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推进调解工作。今年第一季度,该院共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的案件112件,调解结案78件,调解结案率为69.6%。

  严格考核,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以案件质量效率指标体系为依托,将调解率、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申诉信访率纳入考评体系,实行院、庭、个人调解工作三级动态管理,引导法官牢固树立调解优先意识,强化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

  协调联动,切实增强调解效果。积极推进“三调联动”和司法协理工作,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调解;以民商事调解为主,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力度,全面推进调解工作;每季度召开两级法院调解工作会议,学习交流调解经验,研究制定重大案件调解方案,推动建立上下调解联动机制。

  定期培训,着力提高调解能力。深入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定期举办调解业务技能培训,由调解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结合具体案例为年轻干警授课解惑,全面提高其调处矛盾纠纷和做群众工作的司法能力。

  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调解氛围。充分利用内部简报、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在全院范围营造重调解、多调解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