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齐借力 联动促和谐
作者:分宜县法院 易明华 徐志飞 发布时间:2010-04-23 2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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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是非农户口,按照法律规定,仅死亡赔偿金一块,就有二十四万多元,加上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有三十余万,就责任而言,虽然你们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死者自身要承担主要责任,但你们选择没有建筑资质的人承揽房屋施工建设,亦要承担一定责任。”“虽然你们各家都有一定困难,也都不希望发生事故,但事情已经发生,必须面对。法院的同志给我们解释了法律规定,既然你们对事故负有责任,就必须赔偿,人死为大,入土为安,我希望你们考虑死者家属的感情与精神痛苦,拿出态度,解决问题,至于赔偿数额,可以再行协商。”以上是分宜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的易庭长与分宜县双林镇主管政法的黄副书记跟房主严某等人的调解谈话,从上午八点到晚上九点,通过县政法委协调,县法院、县司法局、镇、村领导参与,历经十三个小时的“拉锯”式调解,房主严某等人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一起差点引起抬尸上门,家族械斗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多方努力下得以在第一时间化解。
2010年3月26日,家住分宜县双林镇双林村的黄某与他人合伙共同承接该镇青竹村严某等三户人家的新房建设施工,其中,黄某负责在三楼屋面操作吊机。当日下午三时许,因固定吊机的钢筋断裂,致使黄某随吊机一起从三楼坠下,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黄某家属与房主严某等协商赔偿事宜,严某等人以没有责任为由拒绝赔偿,引起死者家属激愤,声称如得不到满意赔偿,将将抬尸抬至严某等房主家,双方矛盾一触即发。在事态随时可能激化升级之际,镇法庭调解室、综治办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稳定双方情绪,并将事态进展报告县委领导,县政法委领导对此相当重视,政法委罗副书记专门到双林镇协调处理此事,县法院辖区法庭领导及县司法局基层科领导闻讯后亦赶到事发现场参与协调。一边是黄某家属新丧亲人的痛苦与得不到合意赔偿的愤怒,一边是借债建房,家境困难,赔偿乏力的三户房主的苦诉,参与协调人员以大局为己任,以民生为基点,尽现所能,从政策和谐到社会稳定,从农村风俗到法理人情,从尊重死者到责任划分,从相互体恤到务实合作,最后,感于县、镇、村多级领导的真诚付出,死者家属降低了赔偿超标准,房主严某等人作出相应妥协,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一起差点酿成械斗悲剧,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事件在多方参与下化解于无形。以上是分宜县法院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的一个侧记,据统计,近三年来,该院启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百起,有力地维护了当地政治、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及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