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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三突出”“三优先”保障春耕备耕
作者:分宜县法院 袁铁亚  发布时间:2010-04-09 16:10:34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分宜法院做到“三突出”、“三优先”。全力保障农村春耕备耕,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截至目前,该院缓、减、免农民诉讼费1.2万余元,已审结涉农案件49件,执行回外欠农民款11万余元。“三突出”是突出抓好对人民法庭的管理、突出抓好对涉农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和突出抓好对涉农民事案件的审理。该院为了切实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实行分管副院长负责制和院领导包庭责任制,对法庭实行严格的绩效管理;切实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重点打击破坏生产经营、盗窃农民耕牛等生产资料,以及农村流氓恶势力、生产销售假冒农药化肥等犯罪;在未设立法庭的乡镇建立5个巡回办案点,做到方便群众,尽快化解矛盾。

  “三优先”是坚持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和执行优先。分宜法院在春耕生产期间,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户,采取节假日预约立案等方式简化办案手续,使农民把有限的时间充分用到春耕生产;对所有涉农纠纷案件,快速审结;把涉农案件作为当前执行工作的重点,对农民春耕生产急需的资金调集执行人员,优先执行到位,尽力解决农民春耕资金短缺问题。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