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法院第一季度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100%
作者:渝水区法院 林新平 简永根 发布时间:2010-04-06 16: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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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新余市某乡镇的刘夫牙向渝水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20天前,他因不满镇政府违反对他利用农用车进行非法营运的行为处以罚款,将镇政府告上法庭。经承办法官组织协调,双方握手言和,镇政府将罚款退还。至此,渝水区人民法院今年以来受理的5件行政诉讼案件全部以撤诉方式结案,案件调撤率达100%。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该院重点加强对案件当事人的行政协调工作,针对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存在程序、实体、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错误,办案法官以案说法,明法析理,使其主动改变错误的行政行为。而另一方面,办案法官从社会和谐,民俗常理的角度出发,主动邀请行政相对方到法院座谈,消解其心中积怨,使其充分信任法院的处理能力,尊重法官的处理意见。
此外,该院还在辖区的人民调解员挑选聘任了12名行政协调员,利用其调解协调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发挥专长,必要时协助法官一同做好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方的协调工作,提高协调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