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庭前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100%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简永根 发布时间:2010-04-01 09: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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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我们没有出门半步,法院在10天内就把远在深圳的货款给拿回来了!”3月31日,江西剑安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领取了12.3万元的诉讼标的款,向该院立案庭的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多年来,剑安公司委托被告深圳云安消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消防器械,由于资金回笼不及时,后者拖欠的12.3万元货款一直到不了位,剑安公司遂于今年3月23日将其告上了法院。案件受理后,在送达案件材料的过程中,法官了解到两公司业务合作上关系一直不错,存在庭前调解的可能。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渝水区法院充分发挥庭前调解在审判工作的快速、高效作用,对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在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简化诉讼程序,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利用送达诉讼材料之机逐个征求调解意见和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快速调解。截至目前,该院庭前成功调解案件26件,平均结案周期为7天,诉讼标的400余万元也全部履行到位,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