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法院:六措并举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王欢 发布时间:2010-03-25 1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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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两级法院大力推行六项举措,促使行政案件数量显著下降,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200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4件,比去年同期减少8件,同比下降36.4%,其中新余市中级法院受案数为零。
加大诉前协调力度。对分歧严重或可能引起群体性纠纷的行政案件,及时主动了解情况,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力争在诉前解决争议。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工商、土地、建设等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共同研究提出对策,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实行事先咨询回复。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中遇有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时,可事先征求法院意见,法院则相应提出意见供行政机关参考,避免引发行政争议。
组织执法业务培训。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并结合典型案件,深入讲解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行政处罚程序等业务知识,适时更新行政人员的执法理念和法律知识。
开展超前预测研判。对各类行政案件进行分析和总结,科学预测行政案件的诉争范围和发展趋势,妥善采取司法应对措施,尽可能减少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程序。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程序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加强反馈跟踪,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