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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三项举措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作者:渝水区法院 简永根  发布时间:2010-03-25 09:56:38 打印 字号: | |
  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过程中,渝水区人民法院以强化干警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政治责任,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监督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队伍防腐拒变的能力,从而达到公正廉洁执法的工作目标。今年一季度,该院未出现一起法官违法违纪的事件。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提高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邀请专家学者来院开展专题讲座,详尽解读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新知识、新规定,为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谋划策。通过集中观看警示片、集中购买阅读有关反腐倡廉尤其是针对法院队伍中的反腐教育书籍等形式,提高法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意识领域筑牢防腐工作第一道防线。

  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戒勉、警示、预防谈话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群众反映强烈或信访案件多的审判干部戒勉谈话一次,分管院长对分管庭室有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找审判人员谈话,对苗头性的问题给予警示,庭室负责人定期找审判人员谈话,教育其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运用权力,践行司法为民,预防腐败。

  强化监督制约,形成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立审分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解决在立案环节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预先设定办案人以及在立案部门已确定办案人情况下,审判业务部门无正当理由而更换办案人的问题。加强对审理和执行过程的监督,重点对超审限案件进行审查,对回避制度执行情况和执行权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出现审判和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的线索和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治理。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将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有关领导批办、交办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评查的重点,坚持由案到人、由人到案的思路,从重点案件中发现违法审判行为和腐败现象及时加以处理。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