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调解贯穿于涉农审判的全过程
作者:分宜县法院 袁铁亚 易明华 林小勇 发布时间:2010-03-11 21: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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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分宜县域经济步伐显著加快,但随之而来的土地纠纷、征地赔偿等涉农疑难案件倍增。如何寻求化解涉农疑难案件的突破口?分宜县人民法院把调解作为化解涉农疑难案件的首选,自去年以来,分宜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1.5%。
诉前调解,春风化雨解忧愁
去年10月初,高岚盆溪村14户种植生姜的农民状告上高县田心农场,他们连续两年种植的生姜,第一年喜获丰收,第二年却减少30%。农民们认为这是生姜种退化造成的,要求上高县田心农场赔偿损失,法院调解中心的法官告诉农民这个案件进入庭审后要做姜种培植试验,需要较长时间。第二天,法官又带着农民去省农业厅找专家咨询,专家认为减少并不是种子引起的。这样,法官又协助农民到保险公司理赔,使他们得到一定补偿。
据统计,分宜法院每年都有200多件疑难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诉中调解,走进农家求双赢
分宜最边远的乡村距县城有50多公里,农民打官司往返十分不便。分宜法院在10个乡镇建立巡回审判联系点。法官定期到联系点现场办案,现场调解,切实解决了农民“诉讼难”。
去年12月,分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21户村民占用土地建大棚案件,就是巡回审判诉中调解的奇效。去年11月,洞村仓上村民委员会对本村剩余的机动地进行重新流转,黄金苟、黄生根等3户村民取得了土地经营权。此前,刘水牙等2户村民在这块土地上违章搭建了养猪大棚。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认定刘水牙等2户村民应将所占用的土地退还给具有土地经营权的黄金苟等3户村民。但刘水牙等2户村民不予配合,矛盾不断激化。该院中心人民法庭会同乡党委、政府等工作人员上门做工作,最终双方同意待生猪卖出后拆除养猪大棚以降低损失。一桩土地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多元调解,化解矛盾天地宽
分宜法院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起“法院指导、部门配合”的多元调解机制,对涉农重大案件采取多部门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年初,一起征地补偿案件使法官的调解能力受到考验。分宜法院判决县某公司征地补偿款18万元为袁家村二、三村民小组所有。因村民小组无法召开村民大会形成可行的分配方案,案件执行搁浅。分宜法院分管领导带领办案法官向当地镇党委进行了通报。分宜县委有关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提出了村委会自主的可行思路。然后,袁家村村民大会提出了补偿款70%分给村民,30%用于公益事业的方案,78户农民欣喜地拿到了征地补偿款。